中考体育: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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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考试项目
(一)过程考核:
(1)应届生过程考核:满分为15分,其划分比例为:第一、二、三学年的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各为3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包括《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活动、做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参加冬季长跑、参与阳光体育运动、体育竞赛等)考核第一、二、三学年各2分。具体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评定。
(2)往届生过程考核得分,由区县考试机构按过程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
(3)西安市在外地借读的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过程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考试机构记入成绩。
(二)目标效果测试
1、测试项目:
(1)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
(2)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2公斤),满分为100分。城郊六区必测坐位体前屈。
(3)台阶试验或50米跑,满分为100分,城郊六区必测台阶试验。
2、测试分值计算方法:目标效果测试总分(35分)=[立定跳远(满分100分)+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满分100分)+台阶试验或50米跑(满分100分)]÷3×35%。
3、测试仪器和软件的使用规定:城郊六区必须使用国家指定的且符合使用标准的规定仪器,三区四县测试用的仪器,必须是国家指定品牌且符合使用标准;区县要尽快联系仪器生产厂家按要求完成测试软件的设置和完善以及仪器的维护调试和检测,并出具仪器检测合格报告,凡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的仪器不得投入使用。
4、未完成全部项目测试的考生考分记入办法:测试因故中断,已测试过的成绩有效;对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测试的考生,其得分按已完成项目的得分之和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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