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沫北北 2014-02-08 19:04:52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
【热点背景】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1.关于退货消费者承担退货运费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关于保密禁止泄密消费信息修改后的法律强调,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同时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3.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入法新修改的法律还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欺诈行为的,处罚从现行规定的“退一赔一”提高到新修改的“退一赔三”。其中该法第49条和第51条规定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失。
4.关于维权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暇新修改的法律还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而经营者若不能证明商品没有瑕疵就要担责。所以,这一条款对保护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
二、打击网络谣言 恪守“七条底线”
【热点背景】
1.2013年8月,北京警方一举打掉一个在网络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据调查,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非法牟取利益。
2.长期研究网络传播的武汉大学教授沈阳在接受《法制日版》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有些人动不动就进行人身攻击、污蔑他人、进行无根据的猜测和指责,或者任意在网络上捏造事实、编织谎言、传播谣言,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根据相关法律,网络言论任意侵害他人权利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013年8月15日,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出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该坚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三、 依法治国 严惩腐败
【热点背景】
1.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2.2013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3.针对新形势下腐败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检察机关把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作为着力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在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拍“苍蝇”。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48671件,占32.1%。而在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万件贪污受贿犯罪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00余件。
4.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四、 厉行节俭,很抓“四风”
【热点背景】
1.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2.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参观。全党同志要不断学习领会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的深邃思想,始终做到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
3.2013年8月13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
4.2013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五、大气污染防治 你我共同参与
【热点背景】
1.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
2.2013年第三季度,全国74个城市有70个出现污染天气,1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臭氧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65.2%和28.1%。引用一条小伙伴的段子:“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在上海街头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的脸。”[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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