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中考网 作者:西安中考网 2012-07-11 15:52:21
附件1
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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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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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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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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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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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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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证明书》、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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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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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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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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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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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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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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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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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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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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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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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部队、驻守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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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身份证明、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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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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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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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初中毕业生获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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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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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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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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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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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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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现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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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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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者;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二、三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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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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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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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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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和国家一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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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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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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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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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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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农业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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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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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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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被授予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呼,或者在引进外资、人才、技术、和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按照归侨子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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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提供《归侨证》;归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归侨证明,以及与归侨的关系证明;华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护照和侨居国定居证,或者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侨眷提供侨眷证明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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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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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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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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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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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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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凡属于以上政策照顾类考生,均需填写《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或《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经审核单位审验盖章后有效。
2、少数民族考生不填《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其少数民族身份在考生报名表(卡)中填写清楚,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3、序号9所指考生为: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
附件2
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
区(县): 考生类别: 准考证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是否团员 | 毕业学校 | |||||
何时何地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
学校审核盖章 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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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全国、省、市级一、二、三等奖;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获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市级一、二、三等奖 |
学校审核盖章 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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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和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呼 | 运动会名称 | 时间 | 项目 | 成绩 | 名次 | ||||
学校审核盖章 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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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驻守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部队、驻守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
学校审核盖章 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
1、凡属于以上政策照顾类考生,均需填写《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
2、请有关部门、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认真审查、核对原始证件。3、填表要求,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附件3
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
区(县): 考生类别: 准考证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是否团员 | 毕业学校 | |||||
家庭住址 | |||||||||
审核意见: 村民委员会(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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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县(区)人口计生局(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为: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
说明:
1、凡符合农村独女和双女户照顾条件的考生,需填写《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持原始证明和复印件(一式3份),到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2、请有关部门、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认真审查、核对原始证件。
3、填表要求,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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